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全省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2.国标代码:
3.共青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