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王若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王若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科技快速发展,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普及速度逐年加快、数量逐年增加。为保障我市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持续稳定。我市将于近期出台《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为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信息,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对《通告》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福涛,济南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奥体中心主任王建军,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一级调研员袁谊波,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李保建。
首先有请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介绍有关情况。
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
韩磊: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济南市公安局,对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媒体工作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围绕此次新闻发布会主题,我从三个方面对《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作简要介绍,并发布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批可飞空域。
一、《通告》起草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的飞速发展,无人机在人们生产生活各领域迅速普及。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约束措施,国内多地出现了无人机坠机伤人,侵入机场空域影响机场运行,扰乱大型活动赛事等妨碍公共安全的事件。此外,无人机目标小、速度快、易操作、购买简单等特点,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为维护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低空安全,规范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市公安局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市“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理形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低慢小”民用航空器的种类。通告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4个类别。其中,民用无人机、航空模型是最为常见的“低慢小”。
(二)明确了无人机生产者、销售者、行业协会、拥有者的相关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在《通告》中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管理责任体系,对各方责任义务进行合理分配分担,让安全监管手段和体系有了实质性的进步,提升了所有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民用无人机的发展长远健康发展。
(三)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禁飞区域类型和范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通告》第八条中,划定了9大类禁飞区域。在第十条中,确定了违规飞行需要承担的后果等相关事项。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黑飞”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切实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建立了“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平台搭建是智能化监控助力安全监管的具体体现,简化了相关的报备流程和时限,实现了无人机基础信息全面化、可视化,从技术层面推动了无人机飞行活动,由过去的被动摸排向主动申报转变,由无序状态向有序规范状态的转变,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三、《通告》的重要意义
《通告》作为本市“低慢小”航空器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有效填补了我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法规空白,体现了三个层面的意义:一是在法治层面,标志着我市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为规范我市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在管理层面,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我市将迎来多个国家重大活动及国际盛事等,《通告》的出台在源头上有效防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黑飞”造成的安全事件的发生,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公共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切实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三是在服务层面,为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提供了合法飞行的申报渠道,让日常飞行变得有据可依,为无人机业态的健康发展和有序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实现了服务有温度,管理无感知。
四、我市可飞空域的范围
为满足社会公众对无人机的使用需求,简化飞行计划审批程序,市公安局联合市政府多部门,积极赢得空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于6月中旬将我市确定为山东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新模式的首个试点城市。按照“服务发展和保障安全”并重的原则,根据我市空域的具体情况,划定了济南市大明湖区域、奥体中心汉峪金谷区域、千佛山景区、济南森林公园、华山公园带、九如山景区、长清园博园区域、绣江河百脉泉公园、白云湖景区、清水湖公园等10处空域为可飞空域。以上空域内,无人机飞行爱好者在遵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飞行。
在这里,我们也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共同营造我市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
谢谢大家!
王若峰:
感谢韩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大众网记者:
对可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有什么具体要求?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李保建
李保建:
我市无人机爱好者在刚才公布的可飞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仅限民用无人机个人拥有者,使用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从事非商业飞行活动使用,严禁使用穿越机从事飞行活动。(二)应于飞行前2小时通过“济南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服务系统”飞行计划报备,飞行时间跨度不得超过24小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空域范围和高度飞行。登录管理服务系统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登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