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装修垃圾谁来管?(图)
院子里的建筑垃圾 小东门社区干部呼吁:希望居民按规定处理垃圾
今日上午,家住杏花岭区小东门社区的杨先生拨打本报社区热线反映说,东苑小区有几家住户装修完以后,建筑垃圾在楼下肆意堆放,好多天都不处理,给附近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不便。而社区近日已经用办公经费集中清理过几次无主建筑垃圾,对此现象也是很无奈。
上午10时,来到东苑小区,看到几栋单元楼之间的空地上,堆放着数堆建筑垃圾,碎石块、木片,还有碎砖瓦、废陶瓷等,占用了小区的一部分通行过道。“垃圾是楼上的一家住户装修完房子以后拉下来的,已经堆放在这儿好几天了,都不见有人来收拾。堆到这里,挡了路不说,多难看啊!”家住东苑小区的居民不住地抱怨。
小东门社区的李改香主任告诉,自城乡清洁工程以来,社区已经出钱为居民清理了好几次装修完的建筑垃圾。“拉一车就要花办公经费200元,拉了几次以后,没想到一些居民就认为,应该由社区来负责清理垃圾,所以都堆在院子里不管了。”李主任指着小区里的建筑垃圾无奈地说道,尽管社区的工作人员已经上门跟倾倒垃圾的住户沟通了好几次,但还是不见居民主动把垃圾清理干净。
为此,采访了太原市环卫局宣传处处长郭晋毅,他说,市民装修房子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费用,应该由居民自行承担。根据《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垃圾倾倒于非指定场所的,每立方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产生并自行清运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容环境卫生行*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垃圾准运证》,并按照《城市垃圾准运证》上签注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倾倒垃圾。
在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袋装,由具备渣土运输资质的单位清运,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如果违反,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此,小东门社区李主任呼吁,希望小区的居民能够依照相关规定,自觉清理装修垃圾,维护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