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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定调互联金融监管对P2P或用负面清单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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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定调互联金融监管:对P2P或用负面清单管理


对于P2P这样的类似于民间融资的互联金融,可能要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也即“规定其不能做什么”。


据中国经营报,央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互联金融本质是媒介和平台,而真正实现资金的转移,就离不开现有的传统金融。”他指出,对于P2P这样的类似于民间融资的互联金融,可能要采取“负面清单”的形式,也即“规定其不能做什么”。


结合中国现实,P2P行业演绎出不同的经营模式:以拍拍贷为代表的线上模式、以宜信为代表的线下债权转让模式,以及当下热门的“P2P贷平台+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等。采用O2O模式的有陆金所、有利、积木盒子、爱投资以及万惠投融等。


“P2P贷平台+融资性担保公司”模式近期却被泼了一盆冷水。12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指出严禁融资性担保机构控股或参股P2P贷平台,也不得为关联方的P2P贷平台的贷款业务进行担保。


银监会*策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表示,P2P作为信息中介,应该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方式,而一些P2P公司,转做担保、资金池、债权分拆等信用中介功能,已经偏离了民间借贷的范畴,因为“信用中介需要计提资本,没有这些方面的管理就容易出问题,目前还存在着监管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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